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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口一公司被罚5万

2020-11-04  点击:1028
来源:海南特区报

今年6月12日,根据“至盛行”商标注册人海口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的投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被投诉人海南大博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博金公司)涉嫌销售侵犯“至盛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胡椒粉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明,今年5月,当事人海口轩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轩妍贸易公司)委托文昌会文椰昌食品加工厂生产“哇爱鲁”牌白胡椒粉,外包装标签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当事人在净含量30g和268g的白胡椒粉产品外包装标签上标有出品商——海口轩妍贸易公司等内容,并在外包装标签标醒目的位置标有“至盛行”字样,与海口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海风堂公司)注册的第15468377号注册商标相似,并且使用在与第15468377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同类商品白胡椒粉上。当事人将外包装标签标有以上内容的700瓶净含量30g白胡椒粉和500瓶净含量268g白胡椒粉(共计1200瓶)销售给海南大博金公司。

6月12日,执法人员在海南大博金公司扣押了“哇爱鲁”牌净含量30g白胡椒粉628瓶(已销售出82瓶)和“哇爱鲁”牌净含量268g白胡椒粉490瓶(已销售出10瓶),共计1108瓶(海南大博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至盛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中已没收)。经“至盛行”商标注册人海口海风堂公司认定,“哇爱鲁”牌净含量30g白胡椒粉和“哇爱鲁”牌净含量268g白胡椒不是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未授权当事人在“哇爱鲁”牌白胡椒粉上使用“至盛行”注册商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口轩妍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