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天津市简化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使广大参保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更加便捷、高效,天津市社保中心对现有社保经办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目前在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三个环节中取消了相关证明材料。
据天津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在军队转业干部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和退休待遇核实时,对于遗失相关转业证明资料的,不再要求去相关部门另行开具证明,改为先行在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由社保中心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核实,依据核实结果办理业务。
二、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业务时,对供养直系亲属关系、无固定收入情况、年满16周岁的在学子女情况等进行核实时,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再要求去相关部门另行开具证明,改为申领人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在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并进行承诺。由社保中心向相关部门发函核实,依据核实结果办理待遇核定。
三、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时,对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进行核实确认时,在供养直系亲属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在人社系统内部共享数据。社保分中心依据共享的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办理登记。
天津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经办流程,努力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